第14节(1/2)

作品:《重置年[甜宠]

    ,“是冯·诺依曼。”

    郑墨阳沉默了两秒,疑惑道: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计算机之父、博弈论创始人冯·诺依曼,”冯诺一说,“我父亲希望我也能成为一个天才,可惜我让他失望了。”

    郑墨阳对冯诺一父亲的想法有些费解:“伯父对你的智商还不满意?你已经是最高学府最好专业的学生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嘛,”冯诺一说,“倒也不是因为我聪明到什么地步,我能走到今天,主要靠的是超前学习。”

    冯诺一所在的省重点有一个名为“英才班”的独立体系,这个班采取“五三”学制,也就是五年小学之后跳级直接进入初中,再加上早上学,冯诺一比同级的孩子小两岁。英才班面向全省招生,考试非常严苛,除了常规的几门主课之外,还专门有智商测试和记忆力测试,力图从一群小萝卜菜里挖出天才。冯诺一能被英才班录取,说明他确实是个聪明孩子。不过在一群聪明孩子之中,他也不算是特别突出的那个。

    英才班直升高中本部,所以中考对他们来说就是走个过场。于是,在本该用来复习备战的初三那一年,英才班的学生统一学习高中课程。而到了高中之后,本该用来学习高中课程的时间,英才班的学生在搞竞赛。

    当年两所全国最高学府为了招揽人才,还搞出了一个叫“大学先修课程”的东西,在结课考试上拿到A等级可以拥有自招名额,数学的先修课程就是微积分和线代。理所当然的,英才班的学生全员报名了先修课考试,因而他们在高中也学了一部分大学内容。冯诺一靠着竞赛国奖和这个考试的高分拿到自招名额,并且获得了六十分加分,所以他的高考压力不是很大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他在初中学高中知识,高中学大学知识,因而在每个学段都有先发优势。所以在他看来,自己有优秀的成绩是很平常的。

    更别说他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编程——虽然现在编程班遍地都是,但在二十年前,大多数人连编程是什么都不知道。就在这样的背景下,冯诺一的父母找来了专业工程师给他辅导。所以他拿的两个计算机竞赛国一,其实也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他从小在精英教育的氛围下长大,周围也都是一等一的人才,在这种模式下,大部分人都可以考一个不错的学校,更何况他的确是聪明人。

    他简要讲述完自己的学习经历,耸了耸肩:“所以,我爸妈觉得我也就那样,其实挺正常的。”

    郑墨阳有几秒保持了完全静止状态,难以置信地问:“正常吗?”

    “我爸妈是我校友,他们是建筑系毕业,我妈是当年的高考状元,”冯诺一说,“在他们那个年代,哪有什么补习班辅导资料,大家就靠着一本教科书硬啃,考成啥样全凭智商。那个时候的T大学生是真的聪明。”

    郑墨阳终于理解了:“你是考二代。”

    “算是吧,”冯诺一叹了口气,“其实本来我看着还不错的,结果偏偏摊上个邻居家的孩子。记得我第一天打电话求救的那个人吗?他是真正的天才。”

    从小被拉去和这种人对比的冯诺一发出“既生瑜何生亮”的感叹,放下了勺子。都怪往事太过使人沉醉,不知不觉他已经撑得不行了。

    郑墨阳被学霸灌输了一通人生感想,有些好笑地看着对方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揉肚子。他站起身,走过去把对方拎起来:“别瘫着了,对脊椎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郑先生真是关心我的脊椎。”冯诺一倒也没有把胳膊从他手里抽出来,顺从地跟着他往沙发那边走。等坐到沙发上,郑墨阳仍然脊背挺拔,而冯诺一拿了一个靠垫过来抱着,很没形象地歪倒。郑墨阳用一种看小动物的眼神注视着他,觉得对方真的很适合陷在沙发里。

    “我都把我的事情说出来了,”冯诺一把下巴搁在抱枕上,眯起眼睛看向郑墨阳,“礼尚往来,郑先生是不是也该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?”

    “你想知道什么?百科里不都有写吗?”

    “那些烂大街的东西谁不知道?”冯诺一嫌弃地说,“我想要独家爆料。”

    “哦?什么料?”

    也许是氛围太好了,冯诺一的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,“郑先生究竟为什么卸任?是像大家传的那样,被请去喝茶了吗?”

    郑墨阳沉默片刻,微微笑了笑,不置可否地回答:“你猜不到的。”

    冯诺一安静了下来,似乎在思索着什么,指腹摩挲着下巴。过了一会儿,他突然一笑:“那我就随便猜猜了。”

    然后他说了三个单词:“Faceb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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