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节(1/2)

作品:《生生不息[双御姐]

    墨闻言略有几分诧异。

    盛闲期不是听小乐队歌曲的人,从小这女人就喜欢追逐潮流,哈日哈韩,中外的各种偶像明星,谁火她喜欢谁。

    果然,盛闲期道,“是我偶像翻唱过他们的歌,后来我也觉得挺好听的,时不时找出来听听。”

    这算是艺术的辐射和繁衍吗?

    商业歌手翻唱提升自己的品味和形象,而小众歌手也因此被引流,广大听众则丰富了自己的鉴赏。

    寂墨笑,她和盛闲期倒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了。

    又一支乐队表演完毕,台下骤然爆发出欢呼声。

    应该说在这支乐队表演结束前,音乐还没停,观众们就开始高声叫嚷了。

    但这欢呼不是给眼前乐队的,他们撕裂了乐队的自尊,喊的是另一个歌手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齐宿!”

    “齐宿!”

    “齐宿!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齐宿是选秀舞台出道的,本身唱功不错,又长得帅气,目前是比较有实力的流量一线。

    寂墨对这名小鲜肉无感,主要这人没什么好作品,公司打造的东西过于商业和浮夸,只能哄哄未成年的颜控小姑娘。

    “真是败坏路人缘。”寂墨先是低声感叹了一句。

    盛闲期没听清,侧过头问,“什么?”

    台上的乐队匆忙收拾设备,台下的欢呼越发震耳欲聋,搞的音乐人狼狈不堪。

    莫名滑稽。

    寂墨冷哼,“某些人给自家爱豆丢脸。”

    盛闲期一听就明白了,她笑,“都是小孩子嘛,喜好不就是这么直白。”

    寂墨当然知道这个理儿,只是这话从盛闲期嘴里说出,她不禁挑了挑眉。

    从前,盛闲期最讨厌小孩了。

    那一年,她们周末约着出去逛街。

    青春期少女,最是爱美,又喜欢精致小玩意,逛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阳光正好,她们商量着去买冰沙吃。

    突然,一群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冲了过来。

    寂墨眼快,她走在外侧些,用身体护住盛闲期往旁边带。

    盛闲期没反应过来,差点儿绊一下,又懵又火,“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那群男孩子已经追赶着跑远了。

    寂墨无奈,“是小孩。”

    盛闲期更加生气,明艳小脸怒目,“所以说我最讨厌小孩子了!”

    那语气,寂墨都没见盛闲期发这么大火过。

    但之后,很多次她们再约着出去玩,直到盛闲期离开前,寂墨和她只要上街,盛闲期都走在外侧。

    寂墨怀疑过,是否是巧合。

    现在想来又不大像,因为寂墨记起来,偶尔寂墨走在外侧,盛闲期还会绕个弯又把她拐到了里侧。

    “喂!”盛闲期突然拿胳膊轻轻撞了下寂墨,“发什么呆呢?”

    寂墨回神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的乐队上场了!”盛闲期提示她。

    这是一支广为人知的摇滚乐队,歌曲传唱大街小巷,但其本身却没什么死忠粉。

    寂墨眼睛亮起来,“我最喜欢他们的《挽留》,温柔幽怨又放手一搏。”

    前奏乍响,听众们跟着呐喊,正是《挽留》。

    盛闲期侧首看着近在咫尺的女人,眼睛也弯了弯,“我也是。”

    她的话音淹没在了周遭的喧闹中。

    寂墨听不分明,转首也冲她笑了下。

    接着,两人随大众,跟着台上主唱挥动的手,也欢呼尖叫起来。

    这种感受真的很奇妙。

    自己这个微小的个体好像不存在了,如一颗小水珠,汇聚涓涓细流,最后融入大海。

    群体的精神意志融合,音乐的游荡起伏。

    音乐节结束的时候,已经十一点多了。

    寂墨还算好,盛闲期声音已经有些微沙哑,但女人兴致很高,“去小酒馆喝酒吗?我刚出来的时候看了,我们民宿前面就有一家不到一百米的距离。”

    “明天还有演唱会,要去R市呢。”

    盛闲期点头,苦恼,“说好了听完歌一起喝酒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去。”

    盛闲期左颊边的梨涡又陷了下去,微哑着声音,“好。”

    小酒馆有点儿冷清,里面刚结束一桌,店员正在清理桌面,酒瓶、花生壳等杂乱洒着。

    寂墨本有些顾忌,但看见店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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