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节(2/2)

作品:《给豪门狂犬当抱枕

尤其是来自池钥那里的,浩哥是打算找个时间告诉池钥,但没想过是现在。

    尤其现场还有这么多人。

    池钥就坐在浩哥身旁,自然将浩哥脸上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不管那件事是什么,池钥突然有那么一种预感,是和他有关的,准确来说,是和他还有斐路都有关的。

    抢他的代言或者角色,左不过是这些。

    “如果是那件事的话,浩哥已经告诉我了,公司的安排,作为员工的,我当然是全部接受。”

    池钥再次用着平淡无波的语气。

    无论是气急败坏,亦或是出丑,都没能让斐路如愿的看到。

    斐路努力压制着心底那份嫉妒和怨恨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都在泥泞中艰难生存,看到池钥一身白净,他就是看不过去。

    “……我一直都听说池哥酒量很好,所有人都喝趴了,池哥你还能跟没事人一样,正好今天在座大家都高兴,池哥你不如给大家表演一下。”

    人们似乎乐于看到这样争锋相对的场面,对一些人而言,不亚于现场看戏。

    而且戏中的两人,都有张好皮囊,不管看谁,都显得赏心悦目。

    斐路这话一落,立刻有人附和,那人是名投资商,当即叫了服务员,另外拿瓶白酒上来。

    白酒喝着更有劲。

    白酒很快拿了上来。

    叫酒的那人大手一挥,示意服务员将酒放池钥面前。

    斐路的那名金主之前被池钥给拒绝,落了面子,心里一直想找回来。

    换了平时,他不会放任斐路这么趾高气扬,但这会看着斐路和池钥在那里唇枪舌剑,他是觉得这戏越来越好看。

    池钥的酒量如何,虽然还不确定,不过就算他千杯不醉,那么万杯总该能倒。

    至于这个倒了之后,那就是了另外一个发展了。

    池钥穿着圆领的白t恤,脖子和锁骨那一圈都露了出来。

    池钥生来皮肤就白,许多人打美白针,都未必能达到他这个效果。

    白t恤外搭了件深黑色外套,那张脸顿时白得像能反光一样。

    叫人看了,生出残忍的念头,想在那片嫩白的皮肤上留下些痕迹,鲜红的斑驳的痕迹。

    “池钥最近胃有些不舒服,不能喝太多酒,要不我看还是下次了。”谁都看得出来,这是在争对池钥了,浩哥自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他并不知道斐路的金主找过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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